101年不動產民法
114年不動產民法
問題一覧
1
(D)應設監察人
2
(B)甲得撤銷受脅迫意思表示之權力行使期間已過,應為給付
3
(D)甲之意思表示為要約,乙支意思表示為新要約
4
(B)限制行為能力人甲不法侵害第三人乙之權利時,既使甲於行為時有識別能力,原則上由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5
(A)甲僅得分別向乙、丙為請求各應支付三萬元
6
(C)如 A 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得解除契約
7
(B)甲、乙之約定有效。但如丙為善意第三人,甲、乙之約定不得對抗丙
8
(A)甲遺囑中之受遺贈人於遺囑生效前死亡者,其遺贈無效
9
(D)乙之期前清償如經甲受領,則乙不得再向甲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10
(B)6 月 30 日
11
(D)居間契約
12
(A)甲得解除契約
13
(C)乙出賣房屋時,甲無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
14
(A)如甲使用部分在約定不得請求分割期間內被徵收,甲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15
(C)非得丙之同意,乙不得拋棄其地上權
16
(A)定有期限之地上權原則上不因建築物於所定期限內滅失而消滅
17
(D)乙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個人利益之保護享有權利能力,得繼承丙之遺產
18
(B)即使甲對乙之債權已因時效而消滅,甲仍得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內實行對丙之抵押權
19
(C)乙得於受通知時對甲之已屆償期之金錢債權,對丙主張抵銷
20
(B)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推定為婚後財產
21
(A)如繼承財產不足清償繼承債務,乙以其固有財產清償繼承債務後,不得向債權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22
(D)甲雖成為植物人,仍具有權利能力
23
(C)甲對於汽車所受之損害,得對加害人乙請求汽車因毀損所減少之數額
24
(B)A 教育基金會應設董事
25
(C)甲若將房屋贈與丁,並將轉房屋所有權給丁,則乙之租賃契約對丁繼續存在
26
(B)甲得獨立為有效之單獨行為
27
(C)受任人乙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不得已須在不利於委任人之時期終止契約者,對於委任人甲因此所受之損害無須付賠償責任
28
(B)甲應將證明債權之文件,交付受讓人丙
29
(D)租賃物之修繕,得因雙方當事人之約定,由承租人負責
30
(C)甲與乙之契約如未約定報償,貸與人甲對於借用物之瑕疵,非因故意而未告知時,對於借用人乙因此所受之損害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31
(B)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
32
(C)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乙得向債務人甲請求以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33
(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ㄧ切抗辯對抗丙
34
(D)乙將A 地出賣給丙,締結買賣契約,乙與丙之買賣契約有效
35
(A)乙就A 地賣得之價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36
(C)乙仍得對甲主張不當得利,請求甲返還利益
37
(D)甲與乙之借貸契約為要物契約,以物之交付作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38
(C)甲應對乙負擔給付不能之損害賠償責任
39
(C)丙
40
(C)因不可抗力而妨礙A 地之使用時,乙不得請求甲減少地租
114年不動產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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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問 • 1ヶ月前越界建築
越界建築
江宏祥 · 9問 · 9日前越界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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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問 • 9日前問題一覧
1
(D)應設監察人
2
(B)甲得撤銷受脅迫意思表示之權力行使期間已過,應為給付
3
(D)甲之意思表示為要約,乙支意思表示為新要約
4
(B)限制行為能力人甲不法侵害第三人乙之權利時,既使甲於行為時有識別能力,原則上由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5
(A)甲僅得分別向乙、丙為請求各應支付三萬元
6
(C)如 A 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得解除契約
7
(B)甲、乙之約定有效。但如丙為善意第三人,甲、乙之約定不得對抗丙
8
(A)甲遺囑中之受遺贈人於遺囑生效前死亡者,其遺贈無效
9
(D)乙之期前清償如經甲受領,則乙不得再向甲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10
(B)6 月 30 日
11
(D)居間契約
12
(A)甲得解除契約
13
(C)乙出賣房屋時,甲無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
14
(A)如甲使用部分在約定不得請求分割期間內被徵收,甲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15
(C)非得丙之同意,乙不得拋棄其地上權
16
(A)定有期限之地上權原則上不因建築物於所定期限內滅失而消滅
17
(D)乙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個人利益之保護享有權利能力,得繼承丙之遺產
18
(B)即使甲對乙之債權已因時效而消滅,甲仍得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內實行對丙之抵押權
19
(C)乙得於受通知時對甲之已屆償期之金錢債權,對丙主張抵銷
20
(B)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推定為婚後財產
21
(A)如繼承財產不足清償繼承債務,乙以其固有財產清償繼承債務後,不得向債權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22
(D)甲雖成為植物人,仍具有權利能力
23
(C)甲對於汽車所受之損害,得對加害人乙請求汽車因毀損所減少之數額
24
(B)A 教育基金會應設董事
25
(C)甲若將房屋贈與丁,並將轉房屋所有權給丁,則乙之租賃契約對丁繼續存在
26
(B)甲得獨立為有效之單獨行為
27
(C)受任人乙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不得已須在不利於委任人之時期終止契約者,對於委任人甲因此所受之損害無須付賠償責任
28
(B)甲應將證明債權之文件,交付受讓人丙
29
(D)租賃物之修繕,得因雙方當事人之約定,由承租人負責
30
(C)甲與乙之契約如未約定報償,貸與人甲對於借用物之瑕疵,非因故意而未告知時,對於借用人乙因此所受之損害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31
(B)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
32
(C)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乙得向債務人甲請求以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33
(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ㄧ切抗辯對抗丙
34
(D)乙將A 地出賣給丙,締結買賣契約,乙與丙之買賣契約有效
35
(A)乙就A 地賣得之價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36
(C)乙仍得對甲主張不當得利,請求甲返還利益
37
(D)甲與乙之借貸契約為要物契約,以物之交付作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38
(C)甲應對乙負擔給付不能之損害賠償責任
39
(C)丙
40
(C)因不可抗力而妨礙A 地之使用時,乙不得請求甲減少地租